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掌握2017年度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对食品药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49号)文件精神,对照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和范围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月16日开始。
(二)考核对象
19个乡镇、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延伸考核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各直属单位、各乡镇食药监管所和县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农机农经站、畜牧兽医站提供考核资料和考核点。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1.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天祝县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以及省、市、县确定的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省政府对武威市201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按照县上实绩考核要求,将本次考核结果将上报县实绩考核办,由县实绩考核办统一纳入被考核单位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指标体系之中。
2.同步对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进行考核。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年初与各乡镇监管所、各直属单位、各股室签订的责任书为依据,重点对县食药安办和食药监局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日常监管、案件查办、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省政府对武威市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通报问题中属于食药监管系统整改落实的相关问题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关于食药监管的各项工作情况,乡镇党委政府对监管所综合评价、遵守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日常考勤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听取乡镇和部门领导汇报、现场查阅基层监管单位和站所资料、随机抽取若干家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和农畜产品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三、工作要求
1.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组织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要全程参加考核,服从组长的领导与安排。
2.考核车辆统一由公务用车平台统筹调配。
3.各乡镇、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考核结果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上报县实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食药安办、食药监局将把各乡镇监管所、各直属单位、各股室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人员进行评比的重要量化指标之一。
5.考核组人员要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认真考核,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详实,细致考核,记明扣分原因并做好检查记录。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工作人员及时汇总相关资料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6.在考核期间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按规定缴纳伙食费,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做好考核工作。
附件:2017年度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分组名单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附件
2017年度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分组名单
第一组
县上领导:吴景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组长:刘永祥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成员:唐培皇县工商局副局长
罗诚县卫计局副局长
刘国栋县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站副站长
张宠县食药监局食品监管股股长
张玉花县食药监局药品监管股负责人
考核单位:1.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19个);
2.全县各乡镇食药监管所。
联系人:张宠 18093535262
第二组
县上领导:李玉春县政协副主席
组长:安兴忠县食药安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杨玲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罗德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副主任
郭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股科员
考核单位:1.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局、住建局、民宗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工信局、教育局、卫计局、城管执法局、畜牧局、商务局、粮食局、质监局;
2.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食药监局各股室
联系人:罗德俊 18093535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