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驻天有关单位:
《天祝县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方案》已经2017年12月25日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
天祝县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战略,更有针对性地引导和约束产业发展,切实加快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按照《甘肃省发改委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坚持以水源涵养保护为核心的生态功能定位,加强产业准入审查监管,加强祁连山自然生态保护修复,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二、工作机制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有关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负面清单的落实。
组 长:王英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汪佐秀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张立斌 县政府副县长
孙立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舜尧 县发改局局长
贾宗玺 县财政局局长
李宗平 县农牧局局长
吴学文 县工信局局长
赵明军 县国土局局长
张海军 县住建局局长
冯守杰 县水务局局长
康 诠 县环保局局长
任成林 县林业局局长
张有宗 县招商局局长
白海汕 县畜牧局局长
王跟祖 华藏寺镇镇长
王泽年 哈溪镇镇长
赵建军 打柴沟镇镇长
张学俊 松山镇党委书记、镇长
马化乾 炭山岭镇镇长
周 杰 安远镇党委书记、镇长
王英成 赛什斯镇镇长
张文辉 石门镇镇长
张晓宏 天堂镇党委书记、镇长
张爱花 朵什镇镇长
孔庆国 西大滩镇镇长
马建斌 大红沟乡乡长
李建平 抓喜秀龙乡乡长
徐俊生 东大滩乡乡长
张 旭 祁连乡乡长
杨赞拉吉 旦马乡乡长
张 臻 东坪乡乡长
严培鑫 毛藏乡乡长
韩正鸿 赛拉隆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刘舜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协调有关部门、乡镇落实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召开研究负面清单落实中具体事项有关会议,起草有关工作报告,负面清单调整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区域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如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的,由接替工作的人员替代,不再另行行文通知。
三、重点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天祝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管控要求,按期限落实现有企业关停并转、改造升级、进园入区,项目审批和淘汰工作,以及产业准入管制等重点工作,确保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
1.对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小麦、薯类的,抓紧摸排清查,明确区域,争取纳入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工程,确保在2018年解冻后完成退耕还林、还草。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局、农牧局、畜牧局
2.对现有毛灌溉定额500立方米/亩以上的非节水小麦、薯类种植的,于2018年底前完成调查摸底,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农业节水灌溉改造,达到节水农业要求。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牧局
3.对在打柴沟铁腰、石门河调蓄水库周边1公里范围15度至25度坡耕地种植薯类作物的,抓紧摸排清查,明确区域,全力做好退耕各项工作,在2018年解冻后完成退耕还林、还草。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农牧局、畜牧局、国土局
4.对天然草场核定载畜量每亩超过0.2个羊单位的超载区域,加强政策宣传和监测监控力度,稳步有序实施减畜,同时对植被造成较大破坏的区域2019年底前完成退牧还林、还草、还湿,确保天然草场载畜超载量下降到0.2个羊单位以内。
牵头单位:县畜牧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
5.对在金强河、石门河、哈溪河、峡门河、直岔水库、科拉水库、城镇规划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区(场),抓紧摸排清查,明确区域,建立工作台账,逐场(区)落实退出计划,全力做好退出工作,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关闭并退出养殖。
牵头单位:县畜牧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住建局
6.对未配套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抓紧摸排清查,明确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建设。
牵头单位:县畜牧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财政局
7.对未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的煤矿开采洗选、陶瓷、碳化硅、铁合金等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名单,加大督促检查,积极争取环保安全等建设资金,加快升级改造,于2019年底前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煤管局、财政局、金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8.对不在金强工业集中区的碳化硅企业和铁合金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环评、安全、质检、节能等各项约束措施,“一企一策”制定搬迁入园方案,争取及早完成搬迁入园。对碳化硅冶炼炉规模低于1.25万千伏安、普通铁合金冶炼炉规模低于2×1.25万千伏安的生产企业,2019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金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9.对下泄生态流量不满足环评要求的水电企业,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环评规定,尽快完成升级改造,确实无法升级改造的2019年底前关停退出。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
10.对现有铁矿采选企业2017年底前全部关停。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林业局
11.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审批(核准、备案)、土地(包括草原林地征占)、环保等行政审批、许可关,对不符合负面清单管制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在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行业规划时,严禁将不符合《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的产业布局、纳入,现有的必须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时予以调整;不予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能评手续,不给予政府投资支持;不予办理用地手续;严禁以各种名义办理林地(草原)征占用手续;不予办理环评手续;坚决杜绝各乡镇、行业部门申报。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林业局、畜牧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12.严把招商引资关,对纳入《负面清单》不允许发展的产业项目,坚决禁止引入,制定县上招商政策、储备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符合《负面清单》要求。
牵头单位:县招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农牧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
13.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争取力度,在生态功能区转移资金安排上,重点支持纳入负面清单的有关产业改造、升级、环保设施提升、搬迁入园等工作,确保负面清单顺利实施。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
四、具体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牵头部门是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负面清单》实施,联合配合单位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推进,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负面清单》涉及全县各乡镇、多个部门和多个行业,涉及面广,推进任务重,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上下联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各方面工作有机衔接。
(三)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天祝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结合产业现状,制定本区域、本行业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任务,对一时不能落实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落实要求和完成时限。原则要求在2018年4月底完成方案制定,并报发改局备案。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本地区本行业负面清单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每年12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县发改局。县发改局、环保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各行业对《负面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结果将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的依据,并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实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