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名称

公租房

详细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今年新参加工作的一名参公人员,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现在迫于经济压力在天祝买房也不现实,为了能在天祝安心工作,方便以后的工作生活,想在天祝先租房住,我不知道啊以我现在的条件能不能符合天祝县公租房的要求。未婚,户口在外地,县参公单位工作。另外不知道天祝县对我们这些外地到天祝工作的人员有哪些公租房上相关政策。

办理日期

2017-03-01

回复内容

刘建国:

您反映的“你是今年新参加工作的一名参公人员,未婚,户口在外地,想在天祝先租房住,以现在的条件能不能符合天祝县公租房要求,天祝县对外地到天祝工作的人员有哪些公租房上相关政策”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公租房出租申请条件为:年满18周岁的无房人员及城乡居民、行政企事业单位都可以申请租赁入住,户口不限,外县户口也可申报。按照相关规定,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期满按规定审核后可续签合同,租金按市场价格70%左右收取,房屋租金基准价为6/平方米/月。

为加快我县公租房入住率,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于20164月份对敖萨苑小区实行租售并举措施,对小区部分房屋进行低价出租,现房屋已租完,无房源出租。待下一批有房源时,我局将及时与你联系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若还有其它问题,请与天祝县住建局联系,联系电话:3121273

 

          天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