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 | ||||||||||||
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生效期 | 处罚结果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备注 |
温发奋 | 622326198307204037 | 〔天)食药监药罚〔2017〕39号 | 温发奋(天祝藏族自治县东坪乡卫生院负责人) | 其他 | 使用假药小通草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 2017/11/25 | 1.没收假药1.5kg;2.没收违法所得49.5元;3.并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1980元。(两项合计:2029.5元)。 |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620623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王艳兰 | 622326197410044343 | (天)食药监药罚〔2017〕43号 | 王艳兰天祝藏族自治县天堂镇查干村卫生所涉嫌使用劣药粉葛案 | 其他 | 天祝藏族自治县天堂镇查干村卫生所涉嫌使用劣药粉葛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 2017/11/18 | 1、没收已查封的劣药粉葛2.46千克;2、没收销售劣药粉葛的违法所得38.50元;3、并处销售劣药粉葛货值金额100.00元三倍的罚款300.00元。(两项合计:338.50元) |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620623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杜玉花 | 622427198403032169 | 天食药监食罚(2017)229号 | 杜玉花(天祝藏族自治县爱可可西饼屋负责人) | 其他 |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2017/10/29 | 1.没收已售出的13kg(自制)红枣糕的违法所得19.50元;2.并处罚款1000.00元 |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620623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周俊 | 622301197803170612 | 天食药监食罚(2017)98号 | 周俊天祝乐聚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经营无标签标识的预包装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2017/10/29 | 1.没收无标签标识的食品(铁观音4袋、白茶4袋);2.并处罚款2000.00元 |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620623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程维胜 | 622326196710282837 | (天)食药监械罚〔2017〕21号 | 程维胜天祝藏族自治县石门镇宽沟村卫生所 | 其他 | 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2017/12/4 | 1.没收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3个品种49个计量单位,货值金额12.50元。 2.并处罚款1000.00元整。 |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正常 | 620623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天祝县2017年12月份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表
作者: 来源: 时间: 2018年01月12日 责任编辑: fg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