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
根据县发改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大自查”“大督查”“大整改”专项行动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天发改发【2017】408号)要求,我乡认真开展“大自查”“大督查”“大整改”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以来我乡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入户动员宣传等方式给群众讲解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政策。力争做到户均自筹1万元的政策家喻户晓。
二、针对项目进展不均衡方面的问题。根据县上的统一规划安排,我乡承建的84套住房已全部完工。
三、针对搬迁对象不精准的问题。我乡严格按照县上易地扶贫搬迁安排意见,目前已落实的12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是建档立卡户,并对搬迁的每一户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及时核对无误。
四、针对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按照甘发改赈迁〔2017〕888号文件精神,我乡建档立卡户存在12户人人均住房面积超出25平方米,其中2户2人为独户独人。另外,我乡建档立卡户户均自筹1万元,其余资金全部有融资平台承担。
五、针对选址不科学的问题。我乡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全部有县上统一规划安排。
六、针对安置方式不合理的问题。我乡12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9户为货币化安置其余120户全部集中安置在南阳山5、7号移民安置点。
七、针对资金监管不规范问题。我乡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全部有县级融资平台统一管理。建房方式为群众联建,我乡不存在项目前期费、征地费等问题。
八、针对基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乡承建的84套房屋不存在基础不规范的问题。
九、针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我乡承建的84套房屋已向施工方支付85%的工程款。
十、针对脱贫措施不精细的问题。根据县上统一安排和搬迁群众意愿后续产业发展正在建设。
十一、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我乡安排专人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相关工作。
我乡存在人均超出25平方米的12户22人,下一步我乡将积极动员宣传,调整符合条件的群众搬迁。同时请求县上统筹科学安排,针对1户2人已搬迁户能否不再调整。
东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