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2948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文号: 东政发〔2017〕180号
发布日期: 2017-12-10 成文日期: 2017-12-10
信息名称: 东大滩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五”普法期间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大滩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五”普法期间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村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对村民法治宣传教育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促进基层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结合我乡实际,东大滩乡拟在全乡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工程,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要求 

  农村“法律明白人”,就是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选拔确定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村民,通过多种措施,培训一批具有法律意识、懂得法律常识、熟悉法律程序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影响和带动基层人民群众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七五”普法期间,通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在全乡农户,每10户培训一名“法律明白人”,到2018年底,在全乡培训7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建立起一支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农村法律人才队伍,成为宣传法律、调解纠纷、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 

  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选拔和职责 

  (一)农村“法律明白人”的选拔:以就近方便原则,兼顾农村周边群众居住较集中自然村的农户,选择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热心公益事业、有责任感、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离退休干部、教师、党员干部、致富能手、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等,培训成农村“法律明白人”。 

  (二)农村“法律明白人”的职责:一是带头学习与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协助乡、村组中心工作,调解本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收集矛盾纠纷苗头、纠纷动态和特殊人群思想工作动态等社情民意,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及时收集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包括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委会和乡政府反映情况,由司法所组织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培训对象。由乡政府落实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对各村“法律明白人”培对象的文化程度、熟悉法律法规情况、职业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起培对象的初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村一卷。  

  (二)落实培措施。乡政府拟定培对象法律素质的提升计划,将培对象分期分批进行法律专题培训,提升培对象的法律素质,激发培对象的学法兴趣和热情。素质提升计划实行“市-县-乡”三级培训模式进行,每年针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对象的培训不少于2次。  

  (三)建立学法平台。积极建立培训对象学法平台:一是编印浅显易懂的适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对象学习的教材,做到对象人手一册。二是结合各村实际,整合资源,在村委会、村远程教育、村级学校等,通过建立农村法治夜校、远程普法课堂、农村法治讲堂、普法微信等形式,为对象学法提供平台。到2018年底,实现每个村的远程普法课堂(法治夜校、法治课堂、普法微信)全覆盖。  

  (四)强化管理服务。农村“法律明白人”要有一套法律书籍,一本学法登记簿和纠纷登记簿,开展工作要有痕迹。乡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工作目标、具体事项,及时跟进工作完成进度,建立培训、服务、工作台账,促进“法律明白人”有效发挥作用。     

  (五)完善考核机制。乡政府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中,注重对培训工作的实施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有序推进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培训对象的考核机制,检验学法成效。乡政府每年要向县委依法办、县司法局报告“法律明白人”培训和作用发挥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乡政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范畴,作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评选条件。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711-12月)。做好调查摸底,摸清全部村现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底数,初步完成各村“法律明白人”选拔、建档工作。拟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批次对培训对象进行本年度的系列培训,提升培训对象的法律素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1月-201810月)。全方位开展培训对象系列培训和传、帮、带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选聘考核工作,争取完成全乡培训73名合格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810月-12月)。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对培训合格的对象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全面完成选聘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由乡政府负责开展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本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与其他工作同部署。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对象的选拔及启动工作,由乡政府普法联络员负责协调和材料报送工作,于每年1210日前将本乡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方案和“法律明白人”培训对象花名册上报县司法局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