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1580 文种:
发布机构: 文号: 天大政发〔2017〕89号
发布日期: 2017-07-22 成文日期:
信息名称: 大红沟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乡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

大红沟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乡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发〔2016〕235号),全面完成健康扶贫工作任务,着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全乡健康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拓展“1236”扶贫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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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行动,保障我省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健康中国、健康甘肃,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全乡健康扶贫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计生办牵头负责,卫生院紧密配合,抽调乡计生办5名工作人员(谈世镇、闫晓花、孟金花、杨天梅、赵泽娟),乡卫生院2名工作人员(胡欣欣、奎晓岚)开展具体工作。在全面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和信息录入的基础上,乡计生办、卫生院、民政办和扶贫办及时衔接沟通,保证健康扶贫信息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及时互通信息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禁止闭门造车、编造数据,要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应付差事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根据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 

  二、 进一步明确健康扶贫工作重点 

  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病人员进行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确保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全国健康扶贫信息系统人员信息数据保持一致。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大病人员进行分类、分批救治。对前段时间摸底调查符合救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组织开展集中救治,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到2018年底,完成符合条件患大病人员的全面救治。三是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进行签约服务管理。为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进行签约服务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10月底前完成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管理全覆盖。四是认真做好建档立卡问题核实整改工作。进一步进行核准补录和修改,并对健康扶贫信息系统和国扶系统内进行数据比对,确保每个系统内健康扶贫各项数据准确无误。五是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报销提高5%的政策、大病再报销政策和兜底保障政策。 

  三、 加强部门间协调 

  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患病人员信息准确,并实行动态管理,乡计生办、卫生院要对建档立卡等重点扶贫对象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实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保障,建立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对新识别患有大病且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但没有纳入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员,要及时与乡扶贫办沟通协调,提交名单、患病情况及建议。因伤或因病残疾,不属于重大疾病、慢病管理对象的及时将信息提供给乡民政办,纳入民政管理范围。 

  四、 严守信息安全规定 

  全乡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严格遵守信息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守相关行业部门数据安全管理保密协议有关规定,严格采取离线数据比对或接口数据比对方式,确保数据传输中的信息安全,严禁贫困人口相关信息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