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
1.严明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决查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摇摆、态度暧昧的行为,坚决查处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的行为,坚决查处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拉帮结派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2.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及时了解各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加强对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监督,发现准备不充分、程序不严格、剖析不深刻、批评不严肃的,要及时指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党内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和庸俗化。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3.坚持集体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既反对集中不够,又反对民主不足,决不能以个人偏好左右决策,决不能以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人和事,严肃批评,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4.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关键少数”,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5.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弘扬政治文化,严格落实《天祝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积极协助乡党委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肃查处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决策部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等错误言论和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信息平台传播或发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违背中央政策和要求的言论等问题,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牵头单位: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6.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认真排查梳理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重点岗位干部问题线索,及时将问题线索核实情况和述绩述廉、谈话函询等材料归入廉政档案。对拟提名考察人选,认真负责地回复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围绕中央和省级换届,认真核查处置涉及代表、委员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牵头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7.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二、从严执纪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8.认真落实省纪委提出的“六个严查”要求,盯住“关键”中的“关键”,对腐败行为重拳出击,坚决查处,严惩不贷。严厉惩治乡管干部腐败行为,对反映乡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回头看”,决不放过任何有可查性的线索和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尤其是换届后新上任的村干部要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严查生态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重大项目、民生民情等重要领域和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资金分配、招标投标、执法司法、选人用人等重点岗位的腐败行为,看紧看牢关键环节,深挖细查腐败问题。从快办理县纪委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建立快速通道,提速提级办理,做到应核必核,应查必查,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提高信访举报线索的可查性。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项目办、乡财政所、乡食药所、乡人口和计生办、乡司法所、乡扶贫办、乡安监站、乡畜牧站、乡民政办、乡农机站 、乡教育辅导站
9.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截留、虚报冒领等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发现和处置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10.积极稳妥推进“四种形态”的适用与转化,努力实现既坚决处理“少数”和“极少数”、又管住“常态”和“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就提醒,该处置就快处置,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函询、谈话、诫勉。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防止单一问题变成复杂问题、违纪问题变成违法问题。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11.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乡纪委监督执纪作用,完善案件和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做好纪法衔接,增强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乡纪委
12.乡纪委要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以纪律思维分析问题,用纪律标准规范行为,严格流程管控,确保执纪审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
责任单位:乡纪委
13.加强警示教育。乡党委、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注重运用市、县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醒警示干部,切实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三、坚持巩固深化,推进作风建设
14.坚决查纠“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严于普通党员,“一把手”严于其他领导干部,纪检干部严于其他干部,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深挖细查“隐”的问题,严查潜入地下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变换花样收礼送礼等行为。坚决遏制“虚”的问题,反对喊口号、唱高调,遏制虚报数据、编造政绩,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突出问题。从严整治“顽”的问题,对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依然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痼疾顽症,从严从重查处,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15.深化监督检查。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检查频次,看住“关键少数”,重点是领导干部和村干部、各站所负责人,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督查督办,发现基层党组织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袒护包庇的,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1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抓常抓长、抓细抓实,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四、严格问责追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7.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市委《实施办法》和县委《实施细则》,抓巩固、抓深化,进一步完善“4883”主体责任体系,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实,防止和纠正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等现象。严格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履责报告、联系群众、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强化“四述”、约谈、督查等工作,持续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体系落地生根。着力抓好《武威市村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村级干部履行职责监督办法(试行)》,全力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末端延伸。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18.各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细化实化措施,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接受党的纪律规矩监督约束,又真抓严管,敢于较真叫板、追责问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分管责任,加强对直接分管范围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防止只抓业务不抓党建,推动责任压实见效。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19.深入推进“四述”全覆盖,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20.乡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协助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年度任务,完善检查考核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指出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乡纪委
21.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五、积极配合上级巡察,加强问题整改落实
22.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六项纪律”为尺子,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紧密配合上级巡察,着力发现问题,找准要害、深挖根源、精准发力,让显性问题见根见底、让隐性问题浮出水面。加大对上级巡察中发现问题的盯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着落。强化结果运用,督促在整改问题的同时抓好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牵头单位:乡纪委
配合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六、发挥纪律保障作用,旗帜鲜明支持干事创业
23.澄清事实保护干部,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及时核查、作出结论。对反映失实的问题,在班子会议、干部会议上,在可能影响干部声誉的范围内,及时澄清是非,为干部正名,还干部清白。对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通过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适当方式,提醒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鼓励当事人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配合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24.把握政策容错纠错。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执纪问责中严把政策界限,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又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分清尊重规律与胡乱作为的界限、敢于决策与个人独断的界限、开拓创新与突被红线的界限、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的界限、出于公心与谋取私利的界限,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敢于改革的干部撑腰,为敢于创新的干部鼓劲。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配合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25.下功夫整治“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问题,警惕和防范伪善伪廉伪勤问题。对作风散漫、效率低下等工作不力的,批评教育、约谈诫勉;对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影响发展的,追究责任、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推动党员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形成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配合单位:各支部、乡属各单位
七、持续深化“三转”,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26.乡纪委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持续深化“三转”,努力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上与时俱进,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职责。
责任单位: 乡纪委
27.加强纪委委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夯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吃透情况,推进工作创新,激发工作活力。
责任单位: 乡纪委
28.乡纪委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较真碰硬,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忠诚、干净、担当的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办案纪律,秉公用权,公私分明,严格自律,坚决防止“灯下黑”。
责任单位: 乡纪委
各党支部、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进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抓出成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每半年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汇报,及时向乡党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