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办:
按照天祝藏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问题隐患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安委办发〔2017〕8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主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进行逐项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主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4个大问题中涉及我局的共5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一是针对《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主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对大检查和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够。
我局严格落实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日报告制度,要求各工商所(分局)每日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由县局汇总后上报县安委办和市工商局。在十九大结束后,将县安委办、市工商局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文件复印下发各工商所(分局),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抓好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针对《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主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二、对大检查工作不到位。
(一)部门大检查工作不到位。我局要求各工商所(分局)对辖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加油加气站、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粉尘涉爆、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景点等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许可文件、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进行检查;对无照经营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逾期不能整改的,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同时,严格领导带班值守制度 做好安全应急工作。切实加强节假日和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掌握节假日、汛期、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动态,局领导对节假日、汛期、特殊时期值班工作进行认真部署,严格要求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如实上报、不得瞒报和漏报、迟报,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企业监管不到位。我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执法。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坚决取缔;对存在严重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坚决依法查处;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许可部门监管责任的,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是针对《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主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三、个别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不清,执法规范。(二)执法不规范。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加大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的投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是针对《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主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四、部分企业对自身问题认识不够,整改不到位。
各工商所(分局)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切实加强对涉安行业的监管执法工作,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物品、烟花爆竹、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行业的市场监管,对发现安全隐患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坚决落实限期整改措施,对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截止目前,全局共检查各类经营户589户(次),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户29户(次)、加油站32户(次)、烟花爆竹经营户25户(次)、公共娱乐场所48户(次)、棋牌室3户(次)、住宿业4户(次),手机店1户(次),打字复印部2户(次),一般商铺445户(次),下发预警通知书10份、责令终止生产经营活动通知书1份、行政指导书9份、安全提示书180份、整改通知书4份,共出动执法人员646人(次)。
天祝藏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