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1874 文种: 报告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文号: 天环发[2017]220号
发布日期: 2017-10-17 成文日期: 2017-10-11
信息名称: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八项问题整改情况总结报告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八项问题整改情况总结报告

县整改办:

  根据市整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武整改字〔2017〕8号),现将第八项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各部门,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天祝县于2017年1月9日制定下发了《天祝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17年,天祝县把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工作全局和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下发了《天祝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环保目标管理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将水环境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了环境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的联席会议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着力健全完善环保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通过下发《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签订水污染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综合施治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向社会公开情况

  已于2017年10月4日至2017年10月8日在天祝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天祝藏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