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大队、站: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按照县政府办公室要求,结合《天祝县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我局研究制定了《天祝县环保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10日
天祝县环保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甘政办发〔2017〕126号)、《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187号)和《关于印发天祝县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206号)精神,深入推进全林业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快工作职能转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体会议和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行政部门职能转变,最大程度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精准发力,更加注重“放”的协同配套、重点突破,更加注重“管”的方式创新、科学有效,更加注重“服”的质量提高、效率提升,不断提高管理行政许可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以“放管服”改革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二、重点任务
1.承接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配合股室:局办公室、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部署要求同步推进。
2.全面做好承接下放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相关业务股室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依法依规办理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配合股室:局办公室、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
3.督促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股室要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制作承接方案、加强业务对接和完善保障措施,帮助提高承接能力。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配合股室:局办公室、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4.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强中介服务监管。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配合股室:局办公室、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5.推行清单化管理,继续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及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县政府网站和相关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配合股室: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6.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对列入权责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统一标准,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实现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运行。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配合股室:局办公室、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7.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制度。按照省市县要求,对做出的相关行政许可决定,及时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将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许可日期等内容,在天祝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配合股室: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线下办理和网上办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政务大厅环保窗口、行政审批股和分管领导在对行政许可相对人申请材料纸质版进行审查、受理、审核的同时,要按照办事流程逐级操作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平台,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确保审批效率,自觉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许可相对人的监督。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配合股室:局办公室、自然股、污控股、行政审批股、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县环保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细则,确保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牵头股室:环境监察大队。
配合股室:局办公室、自然股、污控股、行政审批股、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0. 推进全县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多帽合一”,建立健全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牵头股室:环境监察大队。
配合股室:局办公室、自然股、污控股、行政审批股、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 进一步依靠县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平台上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示、社会披露工作,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配合股室:行政审批股、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12.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明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配合股室:局办公室、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13. 推进政务大厅窗口“一窗受理”模式,窗口人员按办理清单受理,推行标准化作业,实行“窗口综合受理、股室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便利。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配合股室:局办公室、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14. 简化优化审批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开展“减要件、减程序、减环节和压缩办理时限”活动,逐项制定标准化审批流程,明确承诺时限、所需材料和收费标准。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配合股室:局办公室、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15.制定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方面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为推行“网上预审”“原件核验”和“全程网办”等提供政策制度保障。推进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配合股室:行政审批股、自然股、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股室负责人要亲自抓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股室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推动改革的合力,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三)严格督促检查。各股室要通过自查自纠、群众监督等途径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发现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坚决整改,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公开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放管服”改革涉及面广、业务量大,各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全面做好“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解读工作,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熟悉办事程序和规定,扩大社会知晓度。要强化大局意识和协作配合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中的联动性和协调性,形成整体合力,保证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