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督查办:
全县“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以来,县环保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盯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和全县环保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心谋划安排,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局“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进展顺利。现将我局“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谋划部署,细化工作责任
(一)及早谋划部署。《中共天祝县委办公室、天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祝县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7〕27号)下发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对“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安排部署精神,专题研究制定了《县环保局“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列入全局“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明确了开展活动的总体要求、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方式方法、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方案内容全面具体、不漏不繁,提高了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健全机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督查推动、舆论引导、考核奖惩等工作。对重点督查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督查方式和督查时间,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制度,力求以好的队伍、好的作风、好的制度,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
(三)靠实工作责任。坚持局领导带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切实担负起“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和问题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对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以上率下、整体联动、层层推进的良好局面。对照局党组确定的督查任务,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认真梳理分解,主动对照认领,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责任领导、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方案确定的重点督查任务,统筹谋划安排,以明察为主,暗访为辅,加强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见效。
一是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9名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19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天祝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清单。经认真梳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问题共23个,其中环保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3个,环境执法监管问题3个,大气污染防治4个,水污染防治问题5个,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8个。截至目前,23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上报销号17个,正在整改6个(按整改时限均为跨年度整改项目)。
二是对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督查。5月份,配合县督查办,通过实地查看,明查暗访,重点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县13个乡镇和12个县直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督促落实燃煤锅炉监管、煤质管控、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治理、严防露天焚烧、落实车辆管控措施、油品质量管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综合治理等措施,督查共发现问题6个,县督查办已下发督查通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整改。下半年,针对乡镇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县城集中供热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向各乡镇和相关单位下发了督办函进行督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县103台燃煤锅炉,已有78台燃煤锅炉完成治理,县供热公司热源厂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哈溪镇等6个乡镇完成集中供热项目,宽沟工业园区集中供暖工程正在着手开工。
三是对水污染防治开展督查。5月份,配合县督查办通过实地查看,明查暗访,重点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县13个乡镇和12个县直部门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督促扎子沟等四个地表水断面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升高问题整治、哈溪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情况、县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建设等工作,督察共发现问题7个,针对以上问题,县督查办已下发督查通报,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整改。下半年,针对宽沟工业园区、炭山岭镇污水处理厂验收,哈溪、旦马、祁连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等问题,先后向相关乡镇和部门下发督办函进行了督办。至目前,宽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通过市环保局验收投入运行,炭山岭镇污水处理厂已启动试运行,哈溪镇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均已完成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四是对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双随机已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环境监察大队等单位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管职能,制定了《天祝县2017年度环境监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环保、公安和司法的联动办案机制,认真落实“1+8”管理制度和“6+1”监管模式,制定了《天祝县环境保护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片区的管理模式,突出对涉水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执法监管,通过专项执法、联动执法、“办案式”检查等方式,对全县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一般污染源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常规检查,消除污染隐患。组织开展各类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19个乡镇辖区内的涉污企事业单位和宽沟工业园区、县供热公司、供水公司等单位开展各类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17个企业的3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1至11月份共处罚环境违法行为5起,处罚金额共计132411元。
五是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纪律作风开展督查。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积极开展“不作为、慢做为、怕担当”专项整治,对节后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考勤、值班等进行了检查,督促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履职意识,以积极的工作热情“转作风、守纪律、树形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是对局机关党建工作开展督查。为进一步掌握全局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局传达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要求局机关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任务,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局“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总体进展顺利,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对所负责的重点督查任务谋划不深、安排不细,在具体工作中对有些情况掌握不透、了解不深,持续跟进、动真碰硬的力度不够;二是创造性地开展督查工作有差距,听汇报、查资料、核进度、看现场比较多,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在协调解决方面还不够到位,致使问题未能及时有效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领导上再加强,责任上再落实,措施上再具体,力度上再加大,确保全局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创新督查方式,加快盯办督办力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配合县督查办督促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认真对照方案内容,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工作有目标、落实有责任、推进有措施,确保各项重点督查任务有效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会同县督查办等部门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充分发挥责任单位的职能作用,坚持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合力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督促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汇总,分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问题整改不彻底不销号、要求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及时督促整改,切实做到纠正偏差、完善决策。对整改时间较长的问题坚持跟踪督办,持续推动整改,力促抓实见效。
天祝藏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