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1942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哈溪镇 文号: 161
发布日期: 2017-10-23 成文日期: 2017-10-19
信息名称: 中共哈溪镇委员会哈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溪镇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溪镇委员会哈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溪镇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站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哈溪镇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哈溪镇委员会

 

               

                           哈溪镇人民政府

                              20171019

 

 

 

 

 

 

 

 

 

 

 

 

哈溪镇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工作目标,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工作要求,在我镇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坚持以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突破口,以不断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垃圾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垃圾处理的能力和水平为抓手。切实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环境整洁、生态宜居的新哈溪。

二、工作目标

以实现全域无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全民动员、全域治理、标本兼治、全面整治的总体要求,彻底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堆、农膜乱飞、广告乱贴、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影响人居环境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住在哈溪、爱我哈溪、洁净哈溪、大美哈溪”的讲卫生、勤清洁、重环保的理念,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环境面貌大提升的目标。到2017年底,建成一批环境舒适优美、基础设施健全、服务设施配套、村容村貌整洁、村风文明和谐的示范村。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清除陈年垃圾。

各村(社区)及驻镇单位要在全面排查各自辖区内陈年垃圾堆弃情况的基础上,动员群众及干部力量,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清除辖区内所有陈年垃圾,达到视野之内无垃圾的要求。

(二)建设并完善垃圾处理方式。

选择“户分类、村收集”的模式,各村制定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形成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对农村垃圾中的可回收废旧商品,通过集中收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对农村垃圾中的有毒有害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后送专门的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农村垃圾中的有机垃圾,应鼓励和引导农户自行堆肥处理,或利用农村沼气池与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实现自然生态循环;灰渣、建筑垃圾等可制作建筑材料或用于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各村每周应用垃圾收运车收集垃圾一次,每周组织全村人员彻底对河道、公路沿线、农户房前屋后卫生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哈溪社区每日按时清洁社区卫生。

(三)深化城区镇容镇貌整治。

工商行政管理所:按照“一店一牌、规范设置”的要求,整治镇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商铺门头牌匾,重点对未经批准擅自违规设置、行政许可期限已到期、不符合有关户外广告设计设置技术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整治,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强制拆除。要求临街商铺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餐饮单位和药品经营单位环境卫生,重点对餐饮单位进行门前三包,着力整治乱倒污水、乱倒垃圾现象。加强对宾馆、饭店、餐厅等饮食行业的管理,依法取缔卫生不达标的小吃摊点和占道经营的饮食经营户。彻底清理宾馆、饭店、餐厅、铺面摊前的塑料包装袋、饮料盒、食品盒、餐巾纸等环境污染物。

交警中队: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街面、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加大管控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实现非机动车车辆停放秩序明显改善。

哈溪社区:要严厉打击张贴、涂写、散发小广告行为,及时清除镇区主要街道两侧的非法小广告,合理增设公共信息发布栏,疏导便民信息规范张贴。监督整治镇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哈溪社区、国税分局、教育辅导站、交警中队、信用社、水保站、天祝三中、县第二人民医院、邮政局、供电所、供销社、哈溪林场、工商所、畜牧站、派出所、哈溪法庭、哈溪国土所。按照哈委发〔201712号文件镇村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表负责清洁各自区域环境卫生。

(四)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清洁技术,着力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经济高效、循环利用的畜禽养殖模式,引导养殖场配建大型沼气池、生物堆肥场和有机肥加工厂等设施,搭建养殖场与沼气用户间联系平台,推广沼气“全托管”模式;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饲料化利用;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农资包装物回收体系。

(五)健全完善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户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引导村民自愿缴费并鼓励村集体适度出资,促使农村居民自觉服从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农户家庭垃圾分类和投放责任,倡导文明生活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是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保洁员队伍,村庄保洁人员数量基本满足要求,队伍较为稳定,确保人员经费和保洁设备的投入,完善《卫生保洁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推进镇、村保洁员队伍常态化建设。三是建立镇财政对农村垃圾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的稳定投入机制,确保长期有效运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社区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做到收运及时,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所到之处,目光之处无垃圾。

(二)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积极申请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镇、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各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群众会议,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四)强化督导,奖惩并举

镇党委、镇政府将对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各单位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哈溪镇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哈溪镇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全面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整改,实现全域无垃圾目标,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哈溪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  辉  镇党委书记

           王泽年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东万泉  镇党委副书记

        党鹏程  镇纪委书记

        符生礼  镇政府副镇长

张长丽  副科级组织委员兼党建工作站站长

姜  峰  镇武装部部长

杨  林  镇政府副镇长

朱生永  镇政府副镇长

谢华磊  镇政府副镇长

祁玉山  镇政府科技副镇长

马延斌  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所专职副所长

    成  员:任发生  哈溪林场场长

岳树贵  天祝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张鹤云  天祝三中校长

刘  生  哈溪食药所所长

陈建林  哈溪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李瑞明  哈溪国税分局局长

杨天山  哈溪派出所所长

王  俊  哈溪供销社主任

刘永俊  哈溪工商所所长

詹有智  哈溪教育辅导站站长

梁亚伦  哈溪国土所所长

晁廷贵  哈溪供电所所长

郝正国  哈溪水保站站长

王慧英  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黎大庆  天祝农商银行哈溪分行行长

张兆云  哈溪邮政支局局长

刘双尧  哈溪法庭庭长

张  祥  哈溪交警中队队长

            杨振华  哈溪运管所所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王泽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峰、谢华磊、马延斌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镇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谢华磊  

副组长:刘 生、马延斌、刘永俊

成  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牵头单位:哈溪社区、哈溪工商所、哈溪供销社

配合单位:镇辖各单位

(二)村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姜  峰

副组长:各村包村领导

成  员:各村包村干部,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牵头单位:各村委会

配合单位:各村民小组

(三)镇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杨  林

副组长:杨天山、张  祥、杨振华

成  员:包永东、王  俊、詹有智

牵头单位:哈溪交警中队

配合单位:镇交管站、哈溪派出所、哈溪运管所

附件下载:161号 哈溪镇全域无垃圾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