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站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哈溪镇人大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附:《哈溪镇人大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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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溪镇人民代表大会
2017年11月24日
哈溪镇人大代表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
人大代表评议国家机关单位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组织代表开展评议工作是代表行使职权和发挥权力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开展评议工作,有利于促进和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有利于公职人员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利源自于人民,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民主和法制意识,开展好代表评议工作是一项具有深刻意义的工作,也是镇人大工作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之一。根据《甘肃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甘肃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和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镇人大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2017年度哈溪镇人大代表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评议工作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
基本原则: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防止走过场,又要防止偏激。既要找出被评议单位和个人的不足,又要总结其好的方面。通过评议,达到被评议单位和个人牢记职责,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评议对象及内容
这次评议的单位是哈溪镇司法所和哈溪镇畜牧兽医站。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总体安排部暑,重点评议以上两个单位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评议两个单位在工作表现、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议方法及步骤
1、评议方法
评议工作由镇人大主抓,邀请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并随机抽取县、镇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参加评议。
(1)被评议单位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2)评议领导小组作调查报告。
(3)评议代表对被评单位在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4)评议代表填写民主测评表和意见表。
2、评议步骤
(1)被评议单位向评议代表书面提供本单位基本情况、工作性质及任务的资料。
(2)代表熟悉评议单位的工作性质及基本情况,并在准备阶段对评议单位进行调查。
(3)评议单位准备工作报告。
(4)召开代表评议会。
(5)评议单位拿出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
(6)总结、反馈情况。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为11月下旬;
第二阶段为评议阶段,时间为12月上旬;
第三阶段为整改阶段,时间为12月中旬;
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为12月下旬。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哈溪镇人大代表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 辉 党委书记
副组长:东万泉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党鹏程 纪委书记
符生礼 政府副镇长
付常山 党政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付常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