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1645 文种:
发布机构: 天祝县交通运输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9-29 成文日期: 2017-09-27
信息名称: 2016年天祝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天祝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交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制定全县公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的统计和信息报道工作。

  (3)指导全县交通行业改革发展和交通企事业改革工作;维护公路交通运输市场程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机构,协调发展。

  (4)负责交通战备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准备、审报立项、项目实施;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建设的建设与养护,路产路权的管理;负责乡村公路的规划、设计、指导建设;负责县内道路运输站场的建设管理;组织公路水毁,地震灾害等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

  (6)管理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道路客运、货物运输、搬运装、汽车摩托车维修、从业人员培训;监督有关部门制定的行业收费价格的执行;调控特点物资运输和救灾、抢险客货运输。

  (7)负责上下级和县政府拨付资金的管理、使用;执行市县财务计划,管理局属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8)依法行使路政许可,路政处罚和路政诉讼等管理职责,依法查处路产、路权损坏案件,负责公路超限运输的监控。

  (9)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与监督。

  (10)承办县委、政府及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祝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包括:天祝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决算。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天祝县交通运输局决算收入6062.40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6062.40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0%。

  2016年度,天祝县县交通运输局决算支出5388.63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5388.6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0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00%。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天祝县交通运输局决算收入6062.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8.4万元,其他收入754万元。

  2016年度,天祝县交通运输局决算支出5388.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3万元,农林水支出284.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68.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2万元。

  (三) “三公”经费

  2016年度,天祝县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5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安排0个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5万元。其中: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保有车辆1辆,在2016年9月公务用车改革时已将此车辆上缴公车平台,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5.25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2.75万元。

  3.公务接待费0.28万元,接待批次5次,共接待人数29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1.7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6年,我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主要为项目服务类采购,采购数额约300万元,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我局2016 年度项目的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如:在道路、桥梁的安全及通行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村交通运输环境有了明显改观,进一步改善了全县公路路网结构,对农牧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产业乃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交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