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3033 文种: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文号: 天交发〔2017〕524号
发布日期: 2017-12-01 成文日期: 2017-11-18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路容路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路容路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深入开展城乡规划集中宣传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精神,保护公路附属设施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畅通、舒适、美化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方针,采取宣传与治理同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提高广大群众守法意识,从严治理危害公路畅通的行为,维护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通畅。

  二、目标任务

  严厉查处各类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清理规范农村公路沿线大型广告牌匾,营造安全、畅通、舒适的公路通行环境;着力解决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摆摊社设点、堆放杂物问题,保持路容路貌整洁美观;严厉打击重点路段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加大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三、整治内容

  (一)查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

  1.加大公路路政巡查力度,对管辖区内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进行摸底排查,制作台账,对近年来建筑控制区内搭建的各类违法建筑要下决心排除干扰,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清理。

  2.及时发现制止新增违法建筑,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把违法建筑物遏制在萌芽状态。

  3.清理占用公路排水设施,利用公路设施设置围栏、修建围墙等行为。

  (二)清理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

  1.对重点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摸底排查,破损、锈蚀、歪斜等影响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的要联系设置者及时修复、加固,长期无人认领的闲置广告牌要协调拆除。

  2.严格非公路标志标牌审批,对未经审批的要一律拆除,违规审批的按期清理。

  (三)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1.加强路面治超。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公路货运车辆是否超限超载,进行检查和执法。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重点农村公路路面巡查,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绕行农村公路。

  2.强化源头管控。根据确定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逐步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并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严格落实源头企业安全生产和治超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治超任务,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四)清洁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

  1.清理、清除公路及公路用地内的垃圾、粪堆、杂物、废料等违法堆积物及非法占道经营摊点。

  2.清扫路面、桥面,清除标志杆上的粘贴物;清理路肩杂草,加强公路美化、绿化、净化的维护。

  3.清理桥梁、涵洞等内的堆积物,畅通公路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1月3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整治内容。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广泛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并长期坚持,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二)全面治理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15日)。县乡公路管理站、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紧盯重点任务和治理内容,靠实责任、狠抓落实,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17年12月16日-12月31日)。县乡公路管理站、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对专项治理中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排解,对拒不执行拆除决定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集中拆除。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2020年)。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整治行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提升公路路域环境和安全舒适的通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公路管理站及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高度重视,争取辖区内乡(镇)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积极组织协调开展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构筑物及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

  (三)广泛舆论宣传。各单位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管理办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爱路护路、安全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