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00066 文种: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文号: 天交发〔2017〕546号
发布日期: 2017-12-05 成文日期: 2017-12-02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冬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通知

关于印发《冬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办: 

  冬春季节,历来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道路交通运输工作迎来新一轮高潮,低温、冰雪、冰冻、寒潮等极端天气频繁出现年关临近,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逐渐增多,各种不安全因素随之而来,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治交通运输安全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大事故,根据市交委会的统一安排,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在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中心,针对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面开展交通运输秩序集中整治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为即将到来的“两节”和“两会”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围绕一个中心,坚持两个狠抓,突出三个重点,实现四个目标”,即紧紧围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这个中心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狠抓工作责任追究;突出道路运输秩序乱点整治,突出重点安全隐患整改,突出法治宣传氛围营造;通过交通安全大整治,建立完善全方位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厉惩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隐患,从严整顿一批道路运输企业,集中教育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确保全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源头管控,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道路运输管理局要集中排查、强力攻坚,加大对路运输企业的全面整治。严厉打击道路运输企业超范围经营、车辆无运输证、从业人员无资格证从事运,特别是未取得班线或旅游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非法改装、非法更改车辆安全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从事运的;道路客运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装置、不执行山区道路限行规定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擅自关闭、遮挡车辆安全监控设备的。道路运输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货物以及驾驶员、押运员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不按相关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非法违规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和装卸作业的。对“两客一危”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积极协调配合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年检和违法清零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定期检验、“清零”。联合安监部门,对液化气等危化品运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二)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道路运输管理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层级传导压力,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车辆日常监控情况和车辆在线率纳入到各企业服务质量年度考核中,要求企业做到制度、人员、设备三落实。切实加强对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客运站场的安全管理,严禁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上岗,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严禁“三品”进站上车,切实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安监部门,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行为;要督促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动态监控安装使用情况,对驾驶人资质审查、安全教育情况等开展深入自查自纠,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不安全的驾驶人上路运营。要强化排查力度,对辖区运输企业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责令限期整改。持续开展GPS动态监控专项检查,严格督促、倒逼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 

  (三)集中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乡公路管理站结合辖区地质、冬春季冰雪气候特点,做好管养道路的日常养护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加大上路巡查力度路面巡查频易发生事故路段、桥梁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采取管制和处措施;对团雾多发路段、易结冰路和县乡道上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安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处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储备充足的冬季防滑打冰除雪应急救援物资和抢险应急设备的保养维护;做好对一线养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完成阶段性任务。 

  施工项目办、公路管理站要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越冬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对已完工的施工项目要督促施工单位对道路现场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进行清理;对未完工已停工的施工工地必须留有专人看管,对沥青、汽油、柴油、木材等易燃物品分类堆放做好记录登记工作,并进行必要的覆盖和遮挡放置;加强施工驻地用火用电安全,防止电线老化及乱设电路、使用大功率电器诱发的火灾,严防煤气中毒触电事故等。停工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限速、安全防护设施等,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切实做好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局属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冬春季节性特点,充分预判“两节”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难度,制定针对性有效措施,切实强化重点领域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根据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条件,提前将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和设备投放到关键节点。要树立超前防范意识,加强与气象、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气候变化,科学合理地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和微博平台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提供预防预警信息保障。 

     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大培训和应急演练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战性,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各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加强舆情监控、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时限要求,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务必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交通运输局,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问题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开展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具体行动,是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市、县交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将成立督导工作小组,深入基层单位、路面一线,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通过通报和督办措施,表扬先进,督促后进。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和突出隐患,要开展专项督办和风险隐患研判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于12 

  5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和联络人名单,每月29日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及工作小结,20 1 8年3月27日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