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0086 文种:
发布机构: 旅游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09 成文日期: 2017-05-08
信息名称: 天祝藏族自治县旅游局 关于印发2017年天祝县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祝藏族自治县旅游局 关于印发2017年天祝县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7年天祝县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758 

    

    

    

    

 

  为切实加强夏季旅游行业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旅游行业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武威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武旅发电〔20178号)要求,天祝县旅游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县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武威市旅游局、县委、政府及县消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深入开展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大活动安保、经营单位消防基础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确保夏季全县旅游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县旅游局对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设计审核、验收、备案等有关消防许可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是否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二)加强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指导开展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消防安全重点A级景区、星级饭店年内全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积极推进旅游行业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要按照《公安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合消防部门,积极推进A级景区、星级饭店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自查自纠、自防自救能力。 9月底前,全县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依托单位保安、消防控制室和员工志愿义务消防员,配备必要的灭火、防护、救生等消防器材装备,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等管理制度,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已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对义务消防员的管理训练,定期组织开展对微型消防站成员进行专业的消防知识培训与消防演练,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技能指导,以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宣传,保证酒店各位员工掌握消防“三提示”、“四个能力”以及“三懂三会”,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发挥微型消防站的作用,以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真正做到自防自救,充分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四)指导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重点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确保A级景区、星级饭店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逐步形成高效顺畅、协调运转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行业部门集中培训、旅游经营单位分级培训,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甘肃旅游政务网在线网络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常识教育培训,提高全行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及逃生自救技能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安全警示标识牌、印发安全知识宣传单等形式,向游客普及安全知识,切实增强游客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10日前)。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全面检查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对辖区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三)总结考核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对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提升消防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是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靠实责任、细化措施,提升旅游行业火灾防控水平。县旅游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股,组织全县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分管经理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条幅、板报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扎实做好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构建良好的夏季旅游消防安全环境。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县旅游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将制定的实施方案于510日前报县旅游局,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检查隐患问题及整改台账。

  联 系 人:李更尕

  联系电话:312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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