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着力推行旅游行业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根据县审改办要求,我局建立了二0一七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了旅游行业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现将“一单两库一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县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人员名录库
3.检查对象名录库
4.“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天祝县旅游局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项目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备注 |
旅游市场监督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五条 2、《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四条: |
县旅游局 |
1、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是否违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4、旅行社服务网点是否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5.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6.旅行社及其分社应的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财务账簿等情况;
|
不 定 期 |
|
旅游安全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六条 |
县旅游局 |
旅游经营安全情况 |
不 定 期 |
|
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 |
《旅行社条例》第十条 |
县旅游局 |
旅行社设立分社 |
不 定 期 |
|
附件2:
检查人员名录库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执法证号 |
执法证有 效日期 |
执法类别 |
执法 区域 |
陈应锦 |
男 |
藏族 |
本科 |
622326197401163433 |
天祝县旅游局 |
35060400006 |
2019.9.01 |
服务质量检查 |
天祝县 |
党金秀 |
女 |
汉族 |
本科 |
622326196904020042 |
天祝县旅游局 |
35060400003 |
2019.9.01 |
服务质量检查 |
天祝县 |
李更尕 |
男 |
汉族 |
大专 |
622326197609070017 |
天祝县旅游局 |
35060400004 |
2019.9.01 |
服务质量检查 |
天祝县 |
附件3
检查对象名录库
天祝县旅游市场主体名录库(旅行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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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经营许可证号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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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祝县锦原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杨秀山 |
武威市天祝县团结路2号 |
L-GS-WW0015 |
入境、国内旅游业务;代订交通客票和住宿票;接受委托办理差旅、考察、会议等公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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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威四海旅行社有限公司 |
张德雄 |
武威市天祝县团结路农业局1楼 |
L-GS-WW0016 |
入境、国内旅游业务;代订交通客票和住宿票;接受委托办理差旅、考察、会议等公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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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甘肃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武威天祝宾馆营业部 |
张德雄 |
武威市天祝县天祝宾馆楼115号房间 |
L-GS-CJ00008 |
招徕、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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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武威市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天祝营业部 |
杨秀山 |
武威市天祝县团结路2号 |
L-GS-CJ00021 |
招徕、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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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旅游市场主体名录库(星级饭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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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饭店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标牌 编号 |
星级 |
评星时间 |
经营范围 |
注册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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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天祝华瑞大酒店 |
武威市天祝县团结路 |
马文致 |
6230174 |
三星 |
2011.12 |
住宿、餐饮 |
91620623576271127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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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天祝宾馆 |
武威市天祝县团结北路2号 |
李万强 |
6220022 |
二星 |
2003.11 |
住宿、餐饮 |
91620623225490135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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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旅游市场主体名录库(A级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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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景区名称 |
负责人 |
地址 |
等级 |
评定 时间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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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祝三峡国家森林公园 |
王生贵 |
天祝县石门镇 |
3A |
2006 |
天祝县政府 |
附件4:
天祝县旅游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加强对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系统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祝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85号)要求,结合旅游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以下简称抽查工作)是指旅游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属地层级管理原则,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旅游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 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旅游局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要明确抽查事项名称、设立依据、检查内容等。抽查事项由责任股室牵头,会同上级旅游部门开展辖区内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第四条 建立的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县旅游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且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从本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目录库中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并负责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指导。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五条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在旅游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且根据行政审批登记册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通过抽签的方式从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其他权力事项清单规定,原则上每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2次(对于涉及主体个数5个以下的事项,每年抽查一次即可),每次抽查主体的数量不低于主体名录库总数的5%。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七条 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其他权力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第八条 “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及时形成最终报告上报局领导。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 检查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依法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第十条 检查人员要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
第十一条 按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如有必要,应联合消防、食药、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第十二条 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执法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被抽查单位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 按照信息公开和“一抽查一公开”的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旅游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第十四条 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