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落实武威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期停产停工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安监发〔2017〕158号)精神,在党的十九大、国庆、中秋、期间我局组织对全县煤矿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以安全大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努力推动全县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煤矿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1.除天祝华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其它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注销;
2.各矿2017年度内大型设备检测、三项鉴定工作未开展;
3.因停工停产,各煤矿安全“体检”时查出的问题(井下部分)均未整改;
4.各矿均无环评批复手续;
5.各煤矿场区均有彩钢房搭设的建筑物;
6.2017年度《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处理措施》未上报,应急救援演练未开展;
7.井下各类传感器因长期停工未标校;
(二)个性问题
1.天祝县千马龙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7年8月12日到期,8月29日甘肃煤监局公告注销,我局多次下发《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矿停止违法违规生产作业活动,9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矿大门紧锁无法进入,选煤楼旁有新鲜煤炭,目前该矿处于不顾监管状态;按照冻结式退出的要求,该矿地面设施撤除工作中止。
2.甘肃天祝塔窝煤业有限公司
按照扣除式退出的要求已完成主井地面设施的撤除、生态恢复工作,9月14日封闭了副井口和风井口,目前井下的通风、排水、供电、六大系统全部中断,人员不再入井,全矿只留5人值班值守,《救护协议》于2017年6月30日到期未续签,机械化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计未进行验收。
3.天祝县龙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越界开采问题移交国土部门正在处理,《采矿许可证》于9月29日到期,《救护协议》将于10月30日到期;机械化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计未进行验收。
4.天祝县同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救护协议》于2017年6月30日到期未续签;继续利用废弃的旧井巷排水;机械化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计未进行验收。
5.天祝华隆煤业有限公司
采场西部火区未彻底治理,仍有明火烟雾;采场西部、南部平台存在滑坡问题;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8批907号信访投诉问题和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问题未销号,相关工作进展滞后。
6.天祝县裕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渣土堆出现滑坡,检查时任有滑动隐患。
二、整改要求
(一)落实整改责任
对查出的问题各煤矿要高度重视,立即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对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因停工停产不能整改的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待企业复工复产后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逐一整改,验收销号。
(二)加大整改力度
各煤矿要加大《救护协议》、《环评批复》等手续、证照的办理力度,办矿手续、证照齐全有效后,各煤矿企业认真做好前期隐患排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按照复工验收条件开展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经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天祝华隆煤业有限公司要及时与市上相关部门沟通,尽快完成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18批907号信访问题复核销号工作。
(三)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作业
各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停工停产期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停工停产期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严禁以整改为名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被列为关闭退出的矿井不得以“回撤设备”名义进行生产作业。
(四)强化日常管理
各煤矿要切实落实水害防治措施,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水害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作为矿井复工和维修的前提条件,坚持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停工停产期间的空闲时间,认真组织编制合理可行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停工停产期间严格执行值班领导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信息,遇到极端天气情况,及时撤出井下检查人员;严禁采用普通斜井人车运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对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煤矿安全“体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办矿手续不齐全的煤矿企业,一律不予复工复产验收。
2.对发现偷采偷建、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严格落实集中曝光制度和企业“黑名单”管理联合惩戒机制,做到该停业的停业、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直至提请县政府依法关闭,绝不姑息迁就,真正做到有过必罚、有责必究。
3.对停工停产期间因违法违规私自组织生产或建设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天祝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