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并接受党的监督。
2.通过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使每个党员都受到组织的监督和帮助。保证每个党员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和约束自己。
3.定期对党员的政治立场、党性观念、业务能力、知识水平、成绩大小等作出评价。
4.进行自我评议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思想教育与组织帮助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
5.保障党员对任何组织或个人的违纪行为向党组织报告的权利。
6.严格党的纪律,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决不姑息迁就,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