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418 文种: 通告
发布机构: 天祝县农机局 文号: 天农机发〔2017〕35号
发布日期: 2017-05-11 成文日期: 2017-05-09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农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天祝藏族自治县农牧业机械局

关于印发农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农机站:

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农机行业安全监管,现将《天祝县农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农牧业机械局

           2017年5月9

天祝县农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总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建立生产经营主体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县、乡农机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指导安全管理的职责,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县乡农机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

1、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农机作业和维修安全监管,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2、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整治活动。

4、负责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