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2848 文种: 报告
发布机构: 石门镇人民政府 文号: 石政发〔2017〕352号
发布日期: 2017-12-02 成文日期: 2017-12-01
信息名称: 石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呈报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的报告

石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呈报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的报告

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石门镇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为标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食品药品工作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以隐患排查为切入点,以问题清单为抓手,以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工作取得了实际性效果,较好的完成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确保了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辖区有一个居委会、八个行政村。共有食品药品经营单位59家。其中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39家,餐饮服务单位6家,学校食堂(幼儿园)4家、小作坊2家;医疗机构7家;保健品委托加工生产企业1家(药水神泉);兼营化妆品经营单位8家。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网络,构筑食品安全保护组织领导体系。今年我镇针对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年初调整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食药监管所、农技农经站、教育辅导站、兽医站、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安监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全镇聘请了8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明确了8个村各有一名信息员,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保证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今年以来,我镇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按照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利用节假日、12315、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及食品安全行宣传活动、石门镇民间传统赛马会重大活动日期间,广泛展开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并深入学校、村组、餐馆、农民合作社中间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拒不完全统计,一年来我石门镇共组织6场次集中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24幅,印刷宣传材料3500多份,发放到餐饮单位和群众手中,使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三)开展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根据县食药局和农牧局的安排部署,我镇农技农经站、食药监所根据石门镇消费情况,时时展开食品及农副产品的抽检工作。我镇严格遵照突出重点、分工合作的方式,及时在辖区开展对种植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快速检测工作,全年完成种植、兽药环节各50个批次的检查任务,完成流通环节检测快检任务150个批次,完成抽样送检农副产品、小作坊加工的蛋糕、馒头16个品种的16个批次的抽样任务,完成中药材抽样1个品种,共计完成抽样送检17个品种(批次),食用农产品及预包装食品36个批次产品的200个快速检测任务。完成任务的108%。

  (四)开展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县及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部署,我镇一年来先后展开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旅游项目专项整治、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这里我镇重点对购进散装白酒进行了专项整治)、迎接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巡查期间的食品药品专项检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流通领域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夏季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两节期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清洁后厨专项整治、岁末年初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各类中药材、医疗器械、医用氧、贵细药材、中药饮片角膜塑、化妆品等40多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方面工作的落实,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有了保障,也完成了市县及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在食品经营单位100%张贴了统一样式的自律歌;100%购置了适合经营规模的餐饮具清洗保洁设施; 100%签订了废弃物处理协议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协议;100%推行了信用分类等级及外置化管理;自办宴席备案率和现场指导率均达到了100%;餐饮服务单位体健培训率达到100%,参加培训的土厨师培训率达到100%;餐饮服务单位100%安装了灭蝇灯和油烟净化设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加保险达到了100%;90%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清洁能源炉灶的改造;中药饮片购销单位资质审查、建档率达100%;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100%。截止目前全镇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食品企业2360户次,查处违法行为5次,涉及货值0.036万元,罚款0.8万元。一件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正在调查取证当中。

  (五)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针对夏季及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镇食品药品成员单位安排执法人员对容易诱发食品中毒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学校(幼儿园)食堂、企业食堂、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排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六)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出的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一年来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检查我镇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凡未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凡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限期整改;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有效的维护了食品市场,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七)抓好应急,妥善处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今年完善修订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落实责任,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同时我镇要求各村、各站所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要密切配合监管部门,控制现场,妥善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政府部门,不得漏报、瞒报事实真相,不得蓄意隐藏、毁坏相关证据,否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

  (八)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疫苗、体外诊断试剂、急救药品等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半年来以来对卫生院的计免室、化验室、护理站、手术室等重点区域;疫苗、体外诊断试剂、急救药品、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进行了重点检查。均能做到购进渠道合法、管理规范。二是加强精神类药品、终止妊娠类药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辖区内未发生精神类药品及终止妊娠类药品在市场上非法流通的现象。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对中药饮片购销单位资质审查、建档率达100%;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索证索票率达100%;不合格中药饮片查处率100%。四是规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分区管理。为规范全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普通商品、保健食品(专指“健”字号,“带蓝帽”的食品)、化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简称“四品一械”)的合理摆放,要求一是零售药店要将摆放商品的空间划分为五个区域各区域之间必须有清晰的标识分隔,标识牌统一为绿底白字,标识牌大小根据店面大小确定。五是对辖区内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是否对供货企业进行审核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采购药品是否索取药品清单及税务发票,是否从邮寄渠道或非法网站购进未经批准的药品。是否按包装标示的温度储存药品,并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规范;疫苗的接种、冷链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是否严格落实中药材、中药饮片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按批号索取全项检验报告书;是否建立《中药饮片装斗清斗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保留原包装和标签。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药品区与生活区是否有效隔离。通过各环节的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经营行为,确保了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六是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领域专项整治。累计检查药店、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店等单位56余户次,出动执法车辆15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通过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及化妆品、保健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执法检查,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规范了辖区药械市场秩序。

  三、存在的问

  今年以来,石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市、县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明显存在,目前石门镇的农村自办宴席、家庭小聚餐等都有外地厨师加工,不管在卫生、食品原辅料的采购都存在一定问题,同时由于广大农牧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协管员作用没有完全发挥,监管相对比较薄弱,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执法车辆的缺失,严重影响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到位;三是经费保障不足,严重影响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对各项工作进行扫尾。本年度即将结束,接下来的一个月对各专项工作、整治工作进行提高、巩固,完成预期计划。

  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镇食安办与成员单位的工作联系,督促、指导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各项治理和整顿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

  总之,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药品也是保障人类生死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今后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石门镇将再接再励,依法监管,促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