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2960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石门镇人民政府 文号: 石政发〔2017〕371号
发布日期: 2017-12-11 成文日期: 2017-12-08
信息名称: 石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门镇冬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门镇冬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镇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冬春季节,雨雪雾恶劣天气增多,影响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也随之增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交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冬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天交委办发[2017]20号)文件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中心,针对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面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增强全镇广大农牧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为即将到来的“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中心,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和责任追究,突出道路交通秩序乱点整治,重点安全隐患整改,法制宣传氛围营造,通过交通安全大整治,建立完善全方位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厉惩处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隐患,从严整顿一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集中教育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各单位要把十九大交通安保“三个不发生”创建转化为冬春季事故预防的工作主线,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全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无缝衔接。各村要充分发挥交管室、劝导站、护林员等人员的作用,紧盯农村婚丧嫁娶、学生上下学,冰雪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严把进村、出村、出镇关口,加强监管和劝导,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严防发生各类交通安全事故。镇交管站、镇交警中队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严惩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全力抓好冬春季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二)强化工作举措,保持高压态势。要紧盯农村“五种车辆”违法违规载人专项整治行动不放松,继续加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查处一人,教育一户,警示一方。要切实加强涉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各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教育,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防农用车、电动车接送学生发生事故。要及时准确摸底掌握农村“五种车辆”信息,持续加强动态管控,严查报废车辆上路。要积极协调“五种车辆”挂牌办证,集中排查,强力攻坚,全面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整治。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要求,层层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带头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安全法规宣传教育。要详细掌握本辖区、本单位驾驶人员和车辆信息,通过督促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进行安全教育等方式,督促驾驶人员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不安全的驾驶人员上路运营。

  (四)加强隐患排查,开展集中整治。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要以天互公路、农村公路为重点,对道路坡陡弯急,冬春季道路结冰等等交通安全事故易发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镇党委、镇政府,依托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推动安全提示信息,加强巡逻管控,严防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曝光一批冬季交通事故案例,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宣传警示教育,动员全镇干部群众、大力倡导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开展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具体行动,是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措施。专项整治期间,镇政府对各村、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治、车辆信息管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要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单位充分利用会议宣讲、入户宣传、标语宣传等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宣传教育村民不乘坐农用车、报废车,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婚、丧、嫁、娶”比较集中,要发动村级交通安全员上门打招呼,杜绝农村道路上违法载人、酒后驾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坚决克服“事故离我太远”的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理念,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爱生命、人人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