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规〔2016〕142号)、《武威市城乡规划集中宣传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天祝县城乡规划集中宣传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聚焦宜居宜业宜游,坚持科学规划、依规建设、精细管理,深入宣传规划,全面落实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加快美丽城乡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建设人居环境优美、区域特色明显、镇域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富裕的幸福美好新城镇。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协调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各村(社区)、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工负责、统一行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坚持集中治理和日常管理相结合。集中力量抓好治理,着力解决城镇规划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以集中治理带动日常管理,加快建立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城乡规划工作机制。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既注重城镇环境面貌的改善,更注重城镇生态、文化、公共服务功能的提升,摒弃“摊大饼”式的发展模式,促进城镇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坚持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加强规划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为城乡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目标
——规划意识普遍增强。广泛深入宣传城乡规划法规政策和规划编制成果,教育各级干部职工增强规划意识、带头落实规划,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规划、积极参与监督和配合实施规划,引导建设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使规划引领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一致行动。
——规划管理全面加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遵循城镇发展规律,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加快形成层级清晰、相互协调、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依法加强规划管理,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审查、社会监督制度,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违法建设有效遏制。全面排查、集中治理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拆除严重影响小城镇规划和侵害公众利益的违法建筑,不留尾巴,不留死角。推动政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联防共治,严控新增违法建设,杜绝增量,逐步解决存量。2017年,查处50%以上的存量违法建设和镇区重点区域的所有违法建设;2020年全面完成小城镇规划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环境品质显著提升。集中开展治违(违法违规建设)、治乱(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涂乱贴)、治差(建筑品味差、公共设施差、环境面貌差),改善城镇环境面貌,提高城镇宜居性和舒适度。持续开展小城镇功能品质提升行动,城乡规划建设遵循 “三个不留”(不留遗憾、不留败笔、不留骂名)、“三个留足”(为生态留足空间、为文化留足空间、为公共服务留足空间)、“三个让路”(商业开发为生态让路、为文化让路、为公共服务让路),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塑造城镇文化特色,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打造生态宜居城镇。
二、重点任务
(一)广泛深入宣传城乡规划。
认真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规政策。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七五”普法,深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武威市委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责任领导:陈淼淼
责 任 人:高 婷
(二)着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1.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2017年,完成赛什斯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2019年,全面完成村庄规划及各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实现镇域城乡规划全覆盖。
2.依法规范规划管理工作。深化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推动规划执法重心下移,建立由城市执法机构、镇、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组成的违法建设巡查网络。严格落实规划审批制度,坚持无规划不建设、无控规不审批,杜绝随意变更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发生,严禁在城市规划区外审批项目。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建设项目基础开挖定位验线、施工至±0复线、外墙粉刷装饰、立面装修、规划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依规建设。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制止,防止因违反城乡规划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积极推行阳光规划,所有规划编制成果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全部向社会公开公示,聘请乡镇规划义务监督员,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规划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违规审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彻底纠正“重微观、轻宏观”、“重审批、轻监管”、“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提升规划工作水平。
责任领导:李大伟、刘延宏
责 任 人:项目专干
(三)集中治理违法违规建设。
1.明确治理范围和重点。凡在小城镇规划区和“四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管制区范围内,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建筑、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均属本次治理重点。主要包括:未经规划、国土、建设、交通、林业、水务等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四线”控制要求,侵占绿地、林地、河道等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城乡规划审批规定加层加建、批小建大和改变建筑立面、建筑色彩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建设的行为;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搭建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在房屋顶层或平台上乱搭乱建,影响镇容镇貌,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侵占道路扩建搭建,影响交通和镇容镇貌的行为;侵占小区绿地、破坏公共环境的行为;在广场、学校及周边进行违法建设或违规经营的行为;城中村违反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私自乱搭乱建的行为。
责任领导:龙 海、巴晓燕、刘 军、刘延宏
责 任 人:环保专干、林业专干、文化专干、项目专干
2.全面排查现状违法违规建设。结合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和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对小城镇规划区和 “四线”管制区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逐一进行摸底排查。2017年10月底前,摸清小城镇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设总数及基本情况,摄取影像,核实面积,登记造册。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举报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责任领导:龙 海、刘 军、刘延宏
责任人:国土专干、林业专干、项目专干、社区专干
3.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根据摸底排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确认、立案调查取证,对依法认定的违法违规建设建立台帐,明确治理目标,制定进度计划,逐项治理,定期销号。未按期完成治理的,采取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约谈责任人、案件移送等方式督促落实。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要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控违法违规建设的发生;要充分运用法律援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领导:刘延宏
责 任 人:项目专干、司法所所长
4.集中实施违法建筑拆除。对严重影响城镇规划、严重影响镇容镇貌、严重侵害公众利益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限期自行拆除。拒不执行自行拆除决定的,与县上统一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先易后难、由小到大,依法开展大规模、有声势的违法建筑拆除行动。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凡是当年发生的新增违法建筑,当年必须拆除,保持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龙 海、刘延宏
责任人:国土所、村干部、社区专干
(四)深入整治城乡环境。
1.整治街区风貌景观。加强镇区主要街道、重点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形体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乡文脉,突出城乡特色。推进镇容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解决镇区主要街道建筑风貌不统一、建筑色彩不协调、建筑立面脏乱差等问题,改善镇区形象。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治理,做好美化、亮化,粉刷老旧墙面并绘制文化艺术墙,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等内容。
责任领导:龙 海、刘延宏
责 任 人:环保专干、社区专干
2.提升镇容环境质量。开展占道经营、探头经营行为治理,清理规范广场和学校四周的商业经营活动。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合理划分功能分区,规范设置标牌、指示牌、摊位号牌,做到摊位排列有序、商品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全面推行和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整治楼院内乱搭乱建和环境卫生。规范建筑施工场地管理,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严格防控扬尘污染,装饰美化施工围墙,保持场容场貌整洁。镇属各单位要做好单位院内的绿化、硬化、美化、亮化,保持环境整洁美观,有条件的要拆墙透绿。
责任领导:龙 海、刘延宏
责 任 人:环保专干、社区专干
(五)着力提升完善城镇功能。
1.优化城镇功能布局。结合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修编,合理划分城镇功能分区,相对集中布局商业区、住宅区,多点布局公园绿地和小游园、小广场,合理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体现公共政策属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科学制定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停车场。建立综合交通体系,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责任领导:龙 海、刘延宏
责 任 人:环保专干、项目专干
2.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编制实施城乡公厕专项规划,尽快消灭旱厕;加快推进背街小巷亮化美化等民生项目,全面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让居民从平常生活中感受变化、乐享实惠;加快推进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养老托幼、公共厕所、就学就医、社区服务等设施,满足群众公共服务需求。
责任领导:刘延宏
责 任 人:项目专干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0月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重点任务。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广泛开展城乡规划学习宣传并长期坚持,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规划意识,教育引导建设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规划、依法依规建设。
(二)全面治理阶段(2017年10月16日—11月15日)。各村(社区)、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紧盯重点领域和环节,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狠抓落实。实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各村(社区)、各单位之间的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专项治理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17年11月16日—12月31日)。与县上统一行动,各村(社区)、各单位全力支持配合,对专项治理中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对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问题进行重点排解,对拒不执行拆除决定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集中拆除。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2020年)。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建设治理和城镇功能品质提升行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建立城乡规划管理长效机制,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单位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面抓好本村(社区)、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规划意识,带头宣传规划、带头执行规划,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得将单位利益、个人利益置于城镇发展全局利益之上。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规划、严格遵守规划,不得从事或支持、参与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活动,本人和家人不得影响妨碍专项治理工作,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着力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城乡规划集中宣传和专项治理工作。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区、村委会的作用,形成无缝隙、全覆盖的规划巡查监管网络。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建设幸福美好家园。
(四)推动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规划对城乡建设发展的调控和引领作用。同时,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运行体制机制,持续推动城镇功能品质提升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