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4]78号)及《天祝县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根据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电商扶贫工作开展实际,研究制订了《天祝县2017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商务局
2017年6月23日
天祝县2017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步伐,逐步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平台,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带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引进培育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5家,培育发展6个乡镇服务站,15个村级服务点;努力使全县电子商务销售额突破6500万元,电子商务培训达500人次。全县贫困村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逐步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即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
二、项目支持内容
(一)乡级电商服务站建设。
对乡服务站运营服务、展览展示、培训等场地的装修、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电商人才培训等予以补助,为当地电商扶贫工作提供产品整合、销售信息、技术指导、代运营服务。同时能够结合我县文化、资源特色,丰富电商发展内容,将辖区内网店实现网店联盟,培育品牌网店,品牌网货,创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示范点,充分展示电商扶贫工作。乡镇服务站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电脑不少于2台,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2017年电商人才培训不少于100人。
(二)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
1.建设标准。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面积应不少于15平方米,应设有办公运营、产品存放等场地;应配备不少于1台电脑,1套电子显示设备,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开办网店,提供代销代购、信息查询、缴费等便民服务,建立健全扶贫机制。
2.资质方面。服务点应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注册名称、地址、经营者应与服务点的实际名称、地址、经营者一致或具有实际关联性。
3.选址方面。服务点的实际经营地应选在村级,做到能对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起到带动作用。所在村具备基本的网络和通讯条件。所在村能通过公共汽车、快递等方式实现商品的配送。
4.店面方面。线上店要装修美观大方,线下店要有主营商品展示柜。网店要确保正常运营,近半年内经营差评率小于5%。要有较好的销售业绩,2017年网店买入额不少于5000元,卖出额不少于2000元;2018年网店买入额不少于8000元,卖出额不少于5000元;2019年网店买入额不少于10000元,卖出额不少于8000元。要设置收件区、发件区、展示区、包装区、存储区等功能区标志。
5.产品方面。主营商品为本地特色农产品和民俗文化产品。其他商品不限地域,但要有稳定的货源和便捷的物流体系。产品要有质量保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同时,定价要合理,不恶意抬高或压低价格。
6.资金用途。对村服务点办公运营、产品存放等场地装修、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制度牌、宣传标语等给予补助。
三、项目补助标准及项目实施要求
(一)补助标准。
乡级服务站补助5万元、村级服务点补助2万元。
(二)项目实施要求。
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时完成,资金安全使用;6月23日前上报各乡镇分管电商领导及业务专干花名册,每月28日前上报电商扶贫主要指标统计表;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初验,最终由省市商务部门验收。
附件:1.2017年天祝县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建设计划表
2.乡镇分管电商领导及业务专干花名册
附件1:
2017年天祝县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建设计划表
电商服务站6个:
安远镇 、天堂镇 、 石门镇、抓喜秀龙乡、西大滩乡、
大红沟乡
电商服务点15个:
安远镇 : 南泥湾村、 野狐湾村
天堂镇: 天堂村、 那威村、 本康村、 雪龙村、 朱岔村、
石门镇: 马营坡村、石门村、维芨滩村、大塘村
抓喜秀龙乡:南泥沟村
大红沟乡: 灰条沟村
西大滩乡: 西沟村、马场村
附件2:
乡镇分管电商领导及业务专干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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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乡镇 |
分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电商专干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安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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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堂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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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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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抓西秀龙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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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大滩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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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红沟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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