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0531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商务局 文号: 天商发〔2017〕54号
发布日期: 2017-08-10 成文日期: 2017-08-04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商务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公共场所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商务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公共场所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相关企业:

    现将《商务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公共场所创建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务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

宣传教育公共场所创建行动方案

   

按照县委宣传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天祝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十大创建行动方案》(县委宣发〔201719号)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公共场所创建行动,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具体化、系统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行动目标

充分利用各类商业中心、商场、超市LED屏、灯箱广告、提示牌等形式宣传核心价值观。指导各商业经营主体在日常经营和营销活动中,体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理念,加强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行动安排

(一)商业中心、商场、超市宣传核心价值观。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商业中心、商场、超市LED屏上宣传核心价值观内容。2017810日前要全部设置到位。二是在超市、商场和其它公共场所内设置宣传标语,文字统一采用黑体字,高度不低于90cm,宽度不低于75cm,设置于场所醒目位置;根据各公共场所内实际情况,适当选择标语条数。三是在各公共场所内设置宣传标语可采取两种形式:粘贴宣传画。在各公共场所空余位置张贴宣传画。根据环境颜色,选择红色或黄色字体。

(二)充分利用各类商业中心、商场、超市灯箱广告、提示牌等形式宣传核心价值观。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商业中心、商场、超市灯箱广告、提示牌上宣传核心价值观内容。2017830日前要全部设置到位。二是在各公共场所空余位置张贴宣传画。根据环境颜色,选择红色或黄色字体。三是各类商业中心、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设置体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理念,加强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宣传标语及宣传画。

四、宣传内容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内容在以下内容中选择,也可以根据行业、企业特点提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的个性宣传标语。

1.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

6.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7.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有礼的天祝人。

8.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

9.好人好报、恩将德报。

10.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11.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

12.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

13.劳动光荣、懒惰可耻,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14.守法经营,服务人民。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股室要将此次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指导和督促各公共场所做好宣传画及宣传标语的设置工作。对各公共场所未按要求设置宣传画及宣传标语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各类商业中心、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自觉参与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工作中来,在全县建成一个广覆盖、多功能的主题宣传教育阵地网络体系,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落细落小落实上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