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化馆(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7年9月30日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2、组织各种文化艺术活动,搞好群众文艺队伍建设,组建多种门类的群众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活动。
3、加强对乡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文化站(室)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指导。
4、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众文化调研。
5、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文化馆(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文化馆(单位)本级决算、具体如下:
根据上述职责职能,文化馆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游艺室,展览部,创研培训部,本年度内设机构无增减变动。
1、2016年底,文化馆在职干部职工12名,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2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2名、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6年新增人员1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决算实际收入253.2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186.1万元,占总收入的74%,社会保障和就业14.8万元,占总收入的5%,住房保障9.4万元。占总收入的4%,上年结转42.9万元(其中,项目结转36.4万元,基本结转6.5万元)。占总收入的17%,
2016年决算实际支出2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万元,占总支出的68%,项目支出66.3万元。占总支出的32%,。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文化馆(单位)决算收入21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3万元,
2016年决算实际支出2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4.6万元,占总支出的58%;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2万元,占总支出的10%,项目支出66.3万元,占总支出的32%。
2015年全年总支出251万元,2016年全年总支出213.1万元,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减少了37.9万元;其中:2015年工资福利支出77.5万元,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10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2.9万元;2015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40.3万元,2016年商品和服务支出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1.8万元;2015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万元,2016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9.1万元 ;各项支出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结构调整。
(三) “三公”经费
2016年度,文化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2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支出相同,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2.42万元,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相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因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
公务接待费2.42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42万元,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相同,2016年决算支出与2015年决算支出相同,主要用于接待,每年共接待20批次,162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6年我单位共支出运行经费146.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24.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2.2万元。
各项支出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结构调整。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年度资产合计207.3万元,流动资产4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6.9万元,其他应收款29.7万元,其他流动资金10.4万元;
年初固定资产总值160.3万元,年末固定资产总值160.3万元,本年未新增固定资产。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
(如: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