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省、市驻天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不断提高我县干部群众的身体素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体育生活,实现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县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期间,特举办全县庆“五一、五四”篮、排球运动会。希望各单位认真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训练,积极参与。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天祝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祝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天祝县教育局、天祝县总工会、共青团天祝县委、天祝县妇女联合会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
1.竞赛时间:2017年4月23日
2.竞赛地点:天祝体育馆
四、竞赛项目
男、女篮球;男、女排球
五、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5日18:00前务必将参赛运动员名单报送运动会筹委会(县文广局体育股,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639353936),逾期不报者,不予编排。
六、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天各单位。
七、竞赛办法
(一)篮球
1.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竞赛分组:男子A、B组和女子组进行(男子A组为乡镇和各机关单位,B组为县直各学校、省、市驻天单位和厂矿企业)。
(二)排球
1.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竞赛分组:男子组和女子组进行。
八、参赛资格
(一)篮球
乡镇参赛队员必须是本辖区内人员,县直各机关单位参赛队员必须是本系统工作人员,县直各学校、厂矿企业和省、市驻天单位参赛运动员资格不限。各队参赛队员赛前资格审查后以采集照片为准。
(二)排球
乡镇和机关单位,县直各学校、省、市驻天单位,厂矿企业均可报名参加,参赛队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学生可单独组队参加。各队参赛队员赛前资格审查后以采集照片为准。
九、奖励办法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奖励名次。
2.设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
十、经费
竞赛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十一、裁判员和工作人员
在相关单位抽调裁判员和工作人员30人。
十二、参赛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一名分管领导带队参赛,此次活动将列入年终文化体育考核指标内容并与乡镇文化活动经费挂钩。
2.为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报名时上交2000元的纪律保证金。如无违反纪律规定的,运动会结束后原数退还保证金。如有违反纪律规定和体育道德风尚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纪律保证金。
3.人数要求。(1)篮球:各参赛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0人。(2)排球:各参赛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4.参赛队不足8个队,则采用单循环制的比赛办法进行比赛。参赛队超过8个队(含8队),则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进行交叉赛。参赛队在3队以下,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5.每队须备有两套深浅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
6.各参赛队自备队牌(长60cm、宽40cm、高120cm白底红字)参加开、闭幕仪式。
7.参加比赛的队员自愿报名,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证明身体健康,方可参加比赛。各参赛队员必须购买相关保险。
8.裁判员、工作人员统一着装。
9.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天祝县庆“五一、五四”篮球运动会报名表
2.天祝县庆“五一、五四”排球运动会报名表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
天祝县庆“五一、五四”篮球运动会报名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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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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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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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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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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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运动员姓名 |
球衣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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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天祝县庆“五一、五四”排球运动会报名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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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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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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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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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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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运动员姓名 |
球衣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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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