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祝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 2013年中央、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精神,县上成立了改革完善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进行了机构改革,全系统核定编制122名。下设县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中心两个直属单位和19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食品药品稽查局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两个二级单位,2017年1月起两个二级单位财务单独核算。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县食药监系统收入总预算111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17.98万元。
2017年县食药监系统支出总预算1117.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6.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6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101.35万元。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1087.48万元,较2016年1060.18万元增加27.3万元,增长2.5%,人员增加工资额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0.5万元。较2016年47.22万元减少16.72万元,
(三)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专项经费预算73.76万元。其中:
1. 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经费23.76万元;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综合安全监管工作经费20万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工作经费20万元;食品药品稽查局稽查办案经费1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39.46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年初预算40.8万元。我局严格按照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行采购。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4万元
1.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8.4万元,其中局机关3.1万元、稽查局2.3万元、检验检测中心3万元。较上年减少30%,因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2.无因公出国(境)费。
3.因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为0。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