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岁末年初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展岁末年初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着力治理和解决食品药品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为解决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局决定,从即日起,利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饮食用药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突出重点,对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卷地毯式”排查整治,从两个层面开展督查检查工作。一是各属地监管单位要彻底整治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解决食品药品突出问题,依法严格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领域内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和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二是对各属地监管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主要针对各监管所、直属单位日常检查巡查等痕迹化监管工作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工作进展情况等工作进行督查。
二、整治时间
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2月30日
三、整治方式
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采取各属地监管单位要求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按照双随机原则抽调基层监管单位交叉互查、县局组成本次工作组开展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抓住工作重点、彻底清查整改、解决突出问题、清楚各类隐患、强化监管成果”为主导,对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监管所、直属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压茬式督查。通过大排查、大整治,使我县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各级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性明显提高。
四、整治检查内容
(一)食品安全方面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经营主体资质情况。检查是否持有无许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超范围经营,餐饮单位有无超能力接待,检查资料台账、自律制度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记录是否完整、规范、详实,是否按照规定整理保存,餐饮单位是否签订餐厨废弃物协议。
2.检查从业人员状况。是否有健康证持证上岗,个人卫生状况,是否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备食品从业经营能力。
3.检查企业各类经营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是否上墙或收集装订成册,是否悬挂,查落实各项食品管理制度情况。
4.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检查各监管单位是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明厨亮灶”提升工程(清洁后厨行动),是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和“全域无垃圾”行动,特别是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定期按时清理清洗,是否随意倾倒、堆放或直接将餐厨废弃物直接导入下水道、公路、河道等,生活垃圾是否及时清理清运和按规定处置。
5.检查食品流通经营单位自律情况。食品经营单位是否严格做到食品专区销售,是否使用、销售过期变质、感官异常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是否按规定贮存食品和食品洗涤剂,食品原辅料是否生熟分开贮存,是否非法添加、使用添加剂。
6.检查索证索票落实情况。食品原辅料的进销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进货是否索取电子一票通台账并做到票货相符。食用农产品未落实食用农产品购销准入准出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
7.检查集体聚餐及农村自办宴席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各属地监管单位是否开展了集体聚餐及农村自办宴席执法检查工作;是否落实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对大中型酒店和农村流动餐车申报备案、流动厨师持证上岗监督检查,以及现场检查指导和痕迹化监管工作。
8.检查量化分级及外置化管理落实情况。是否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和量化分级,是否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外置化,并按有关规定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是否将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等级状况信息计入信用管理档案。
9.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情况。检查是否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情况,是否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高效油烟处理器,环境卫生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加工经营场所是否使用燃煤取暖。
(二)在药械、化妆品安全方面主要检查内容
1.在药品经营环节主要检查:质量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职在岗并有效履行职责 ;处方药是否凭医师处方销售;是否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的情况;是否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是否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品;购进药品是否索取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及随货同行单,索取的发票等票据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
2.在药品使用环节主要检查:管理职责落实是否到位;设施与设备配备是否齐全;药品购进验收是否规范;药品陈列与储存是否规范;是否使用假劣药品;医用氧购进使用是否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是否落实
3.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主要检查:是否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说明书、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是否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
4.化妆品安全方面主要检查:进口化妆品是否进行备案登记、是否取得相关批件、是否经检验检疫、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销售过期失效化妆品;是否按规定执行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制度;是否存在非法自制、非法添加化妆品行为;非法使用标签标识行为;销售未经注册化妆品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宣传化妆品行为;是否按要求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其他违法行为。
(三)对各监管单位主要督查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各项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性工作规则等各项制度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2.及时报送各类总结、统计报表以及县局要求报送的各类材料情况;主动报送高质量的工作动态和监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等各类信息情况。
3.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情况,是否实行“网格化”、“痕迹化”监管机制,定人、定岗、定责、定量、定片“五定”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与“三不原则”执行情况。
4.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和依法行政、案件办理工作情况。
5.各项硬性指标全面完成情况。
6.落实上级部门督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闭环运行情况。
7.安全生产方面,落实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情况。
8.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执行中央、省市县八项规定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5日)。各属地监管单位要开好“三个会”,一是各属地监管单位要向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汇报会;二是各属地监管单位要在本单位开好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安排会;三是各属地监管单位要向本监管区域监管服务对象开好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会。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30日)。各属地监管单位要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检查工作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放过任何一个盲点,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对检查出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要求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三)交叉检查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0日)。抽调部分乡镇监管所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交叉检查组,包括对县城城区及全县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监管单位进行交叉检查。检查组对各片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采取逐户检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详实整理问题清单,逐日汇总整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县局业务股室。随机走访基层群众和消费者,了解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处置,现场不能处置的问题移交属地监管单位处置。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督查巡查阶段(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20日)。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巡查组,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各工作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跟踪督办等方式进行。
(五)“回头看”督导阶段(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30日)。重点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在督查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对存在不整改、不落实的和各乡镇监管所、直属单位失职失责问题,要严肃处理。
八、有关要求
(一)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县局相关股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12331”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大整治活动中来,营造广泛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在全社会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格局。
(二)严密组织,有效推进。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局要对大检查大整治进展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跟踪整改,切实加大整治力度,通过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在交叉检查中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详实,细致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各检查组组长负责本组安全,守住底线,防住红线,在交叉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不得接受宴请,不得酗酒,严守工作纪律,做好检查工作。
附件:1.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岁末年初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2.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岁末年初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交叉检查分组名单
3.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岁末年初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督查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岁末年初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序号 |
检查单位 |
排查出的问题隐患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整改落 实情况 |
整改结果 |
回头看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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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岁末年初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交叉检查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刘永祥
成 员:丁 宏、董多吉它、刘 生、李占玉、袁永平、沈
文吉、雷 毅、罗秀云、党春茂、王丽萍、张玉花、刘宇翔、张晓娟
第一组交叉检查片区为:华藏寺镇(县城城区);
第二组
组 长:刘春华
成 员:卫 玲、陈小清、陈登明、高建军、赵光明、宋朝忠、马辉贤、刘东录、张桃花
第二组交叉检查片区为:哈溪镇、大红沟乡、祁连乡、旦马乡、毛藏乡、抓喜秀龙乡、安远镇、朵什镇、西大滩镇
第三组
组长:安兴忠
成 员:李卫国、王英国、张 宠、俞树军、李全福、王玉梅、肖东升、唐鸿平、田惠琴
第三组交叉检查片区为:炭山岭镇、天堂镇、赛什斯镇、东坪乡、赛拉隆乡、石门镇、打柴沟镇、松山镇、东大滩乡
附件3
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岁末年初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督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丁东龙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刘永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春华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安兴忠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丁 宏 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
李卫国 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卫 玲 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
王英国 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
王延斌 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王得义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罗德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张 宠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股股长
张玉花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