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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6-06 成文日期: 2017-06-05
信息名称: 天祝县质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天祝县质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职责 

  本单位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组织实施、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落实省、市、县关于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规划,推广现代化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水平。协助上级部门抓好质量体系认证,负责生产许可证等质量许可证的监督工作;对行业、企业的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计量公正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行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监督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确保国家量值准确统一,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管理,对计量纠纷进行调解,帮助上级业务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计量认证。目前,我局对杆秤、案秤、台秤、戥秤、30吨以下地中衡、血压计、压力表开展强制检定工作,其他项目由市计量所承担强制检定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游乐设施、电梯、特种设备等锅容管特的安全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我局属于县级行政机关,隶属于天祝县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单位在职干部职工17人,退休干部1人。在职干部中局长(正科级)1人,副局长(正科级、副科级各1人)2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所长1人,副县级(职级并行)3人,副主任科员1人,副科级(职级并行)1人,一般干部7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额161.3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37万元。  

  1.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总额161.3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161.37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124.4万元,增加36.97万元,增长29.72%。 增长的主要原因:1、单位新增了三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较大。2、公车改革补贴较去年有所增加。 

  2.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161.37万元,较2016年预算基本支出124.4万元增加36.97万元,增加29.72%,增加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2)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139.71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33.21万元,增加31.18%。 

  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支出7.2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加5.88%。 

  住房保障预算支出14.46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3.36万元,增加30.27%。 

  (3)本单位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2016年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1.49万元,较2016年减少0.01万元,减少0.6%,主要用于省、市质监部门检查督导工作、计量考核等工作。 

  (4)本单位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7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费支出项绩效工资15.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1.1万元,比2016年度预算支出7.2万元,增加3.9万元,增长54.17%。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公车改革补贴和全额拨款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为0万元。 

  3.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五、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天祝县质监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1.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7万元,减少5.51万元,下降78.7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0万元。 

  2.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相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减少5.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8月公车改革,取消了我单位公务用车两辆,致使我单位取消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1.49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同比预算支出减少0.01万元,较去年下降0.67%,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质监局预算公开相关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