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691 文种: 通知
发布机构: 文号: 天质技监发〔2017〕13号
发布日期: 2017-03-01 成文日期: 2017-03-01
信息名称: 天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属各所、股、室: 

    现将天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农资专项打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31

天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农资专项打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力度,提高农资打假有效性,更好的为“三农”服务,根据武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质监发[2017]9号)文件要求和总体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局开展2017年农资打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局要全面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能,组织力量深入农资生产企业、销售点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查办一批涉农的大案要案,确保假冒伪劣农资不流入农民手中;曝光一批坑农害农的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社会打假氛围,净化农资市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二、方法步骤 

我县2017年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分春季和秋季两个阶段实施。春季自即日起至320日,开始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集中宣传、执法打假、服务农民, 321日至331日为工作总结阶段;秋季农资专项打假工作从91日开始,920日结结束,921日至930日为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春秋两阶段专项打假活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中,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向农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12365”举报投诉平台和识假辨假知识;结合县上的“三下乡”活动进村入田,服务农民,向农民朋友讲解有关辩别假冒伪劣农资知识,并现场进行接待咨询,投诉和举报。

(二)认真做好农资调查摸底工作。县局确定在317日到320日,对全县的农资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工作,要认真对化肥、农药、农膜成品等农资生产、仓储、销售企业的数量、流通对象及流通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三)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两升两降”工作目标。按照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求,摸清底数,按照“继续整治一批”、“新确定整治一批”、“回头看一批”分类措施,开展整治工作。对问题复杂、整治困难的重点区域要挂牌督办、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整治实现“两升两降”工作目标。

(四)将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活动。结合我局正在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把我县农资生产企业纳入行政执法检查市场主体(监管对象)名单中,由局办公室提出专项抽查计划,确保春季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工作被检查对象全覆盖,保证监管力度,对农资打假专项抽查工作建立执法台账,对执法任务下达时间、对象、执法人员、完成情况及时间进行详细记载。

(五)开展假冒伪劣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县局确定3月和9月为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一查仓储场所,主要检查存储农资原材料、半成品,重点检查产品来源、有效期限、生产品合格证及净含量。二查假冒伪劣,主要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否属于无证产品,是否存在标识欺诈,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严查严办,要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司法机关。

    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结束后,相关股室要及时将农资打假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三、检查重点:

重点行业:农资产品生产、仓储、销售行业。 

重点单位和区域:甘肃绿能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祝益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销售市场、县城各批发零售点。

重点产品:复混肥、复合肥、农药、农用地膜。 

    重点违法行为: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农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生产磷肥、复合肥、复混肥,利用标识进行欺诈及计量等违法行为。 

    四、措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所、股室要充分认识打假护农的重要意义,对农资打假要立即组织实施,把农资打假作为2017年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战役,打出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大宣传力度,全面为农资打假造好声势。要将情况及时报告局办公室,拍执法照片,为农资打假造好势、鼓好劲,作到打假有力度,社会影响大,农民反映好的局面。 

    (三)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启动质量预警制度。各所、股室在农资打假期间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好接待登记,及时上报办理。对坑农害农苗头性事件,及时启动质量预警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壮态,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四)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规范监管巡查制度,紧扣农时,开展规律性、规范性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农资产品进行全方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