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12518 文种:
发布机构: 文号: 86
发布日期: 2017-08-30 成文日期: 2017-08-30
信息名称: 中共抓喜秀龙乡委员会抓喜秀龙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加强全乡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力量的通知

中共抓喜秀龙乡委员会抓喜秀龙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加强全乡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力量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加强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力量的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745号)和武威市委办公室、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加强全市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力量的意见》(武办发2017113)以及天祝县委办公室、天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加强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力量的通知》(县委办发2017130)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对全乡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力量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优化帮扶力量 

  继续实行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各级帮扶单位要为所在帮扶村贫困户精准选派帮扶责任人,省草原总站调整后,剩余的贫困户由县直帮扶单位和乡镇兜底落实帮扶责任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全覆盖;单位帮扶村未调整的,该单位干部的联系户在帮扶村核定的贫困户中确定;建立帮扶责任人动态调整机制。帮扶责任人发生职务变动、工作调动等情况的,由帮扶单位及时确定接替人员。 

  二、靠实各级帮扶责任 

  (一)靠实包村领导责任。包村领导要重点抓好所联系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对该村所有贫困户的脱贫工作负总责。要协调指导联系村发展富民产业,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项目建设,在助推农牧民脱贫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转变村干部作风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强与帮扶单位的沟通衔接,统筹协调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帮助解决贫困村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靠实村级主体责任。主动与各帮扶单位衔接,加强与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工作配合、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切实把帮扶力量引到村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靠实帮扶单位帮扶责任。请帮扶单位加强对帮扶责任人的指导、督促和支持,组织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与贫困户对接,坚持“连心卡”制度,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情况在村及时进行公示。各帮扶单位要结合帮扶村实际,围绕“六个精准”、“七个一批”,帮助完善帮扶村脱贫攻坚规划和精准扶贫政策实施计划,协助对接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政策,帮助开展技能培训,培育富民增收产业;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入宣传政策,协助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开展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帮助建强基层党组织,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 

  (四)靠实驻村帮扶工作队责任。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深入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和农村教育、医疗、养老、低保、救助、产业发展、扶贫贷款、农业保险等各项强农惠民政策。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动态管理工作。按照贫困村脱贫计划,对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精准实施到村帮扶项目,帮助解决贫困村脱贫攻坚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五)靠实帮扶责任人责任。各级帮扶干部和全乡干部作为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负责精准制定和落实到户脱贫计划和帮扶计划,量化帮扶工作内容,每年为贫困户至少帮办1件实事好事,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乡脱贫攻坚帮扶力量调整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按时到岗到位。乡扶贫办配合各级帮扶单位为贫困户精准确定帮扶责任人。8月底前,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纪委、乡党建工作站、乡扶贫办要按照“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要求,成立专项督查组,对调整后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帮扶单位呈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中共抓喜秀龙乡委员会 

    

  抓喜秀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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